本文引述自: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S5/2866182.shtml
記者張雅雯/報導
北市景文高中一名顏姓玻璃娃娃,下樓時意外摔倒致死,法官判決協助他的陳姓同學有責,必須與校方共同賠款三百多萬元,引起「好心沒好報」的輿論抨擊,許多玻璃娃娃的家長憂心,外界不願再對她們的孩子伸出援手,玻璃娃娃關懷協會昨天正式聲明,未來若有類似意外,病友家屬保證不會怪罪任何人,這回協會也將協調,不會讓陳同學付錢。 玻璃娃娃關懷協會理事長鄭淑勻強調:「不要因為單一事件改變愛心。」她表示事件在媒體曝光後,協會湧入接不完的電話,有指責、有抱怨,許多病友家長留言,認為這件事大大傷害玻璃娃娃的形象,萬一外界因此不願意援助他們,孩子未來的路該怎麼走? 許多人對顏家的求償動作不以為然,嘉義縣協同中學發起聲援活動,肯定陳同學助人,並質疑二審法官的判決,扭曲了社會價值觀;立委徐中雄舉行記者會公開對陳同學二度鞠躬,他表示這是為了感謝陳同學的熱心、也要代表社會向陳同學道歉,徐中雄直指根據93年度各縣市老舊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環境改善執行調查,包括台南縣、屏東縣等縣市,完成度是零,可見政府並不重視無障礙空間,他也痛批法官來自「黑暗星球」,才會做出如此荒唐的判決。 已故玻璃娃娃的的哥哥顏凡韋,昨天下午也舉行記者會,他泣不成聲表示,陳同學事發至今完全不聞不問,透過司法程序訴訟,只是為了求一個真相、要求一個道歉,至於要求陳同學賠償,完全不是本意,但是判決結果出來,反而讓全家人承受極大壓力。顏凡韋呼籲,希望弟弟的不幸,可以喚起學校對無障礙空間的重視,也希望大眾不要因為此事,冷卻了對社會弱勢的關懷。 鄭淑勻指出協會裡目前有一百多名病友,半數以上都就學中,在無障礙空間仍不普及的當下,的確非常需要師長、同學施以關心與協助,這次事件的效應,讓眾人憂心不已,因此,協會也正式宣布,如果有玻璃娃娃受人幫助而不幸受傷甚至死亡,將不怪罪任何人或索賠,希望外界繼續以愛心來關懷這些玻璃娃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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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意見:
我覺得陳同學過失屬實,事先應該也就知道他是玻璃娃娃
但是法官拿「A喝了酒,B(A的同事或朋友)應該幫他叫計程車而非開車送他回去,若在途中車子遇到事故
A不幸身亡,B必須負責任。」這個例子來比喻,很奇怪!!
難不成在學校只要玻璃娃娃一動,就要立刻通知他家屬或專門照顧人士來學校專程幫他處理
他們應該都有自己的事情、家庭生計要處理吧?
陳同學只是出於善意,卻被如此審判
再加上玻璃娃娃的家屬只是想瞭解真相而已,怎麼會搞得好心幫人卻落得如此下場?
社會上某些人的價值觀可以在奇怪一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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